央视新闻2月20日消息,2月17日,福州一小伙赵宇发出求救微博,称自己因阻止女邻居被施暴,与施暴者产生肢体冲突,最后却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13天。赵宇告诉央视记者,今天,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将他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从赵宇提供的移送起诉告知书上可以看到,公安机关认为赵宇过失致人重伤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央视记者,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是在1月4日,以“故意伤害”向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赵宇。1月10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赵宇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目前,他们已通知赵宇、李某等人前来接受审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于此前有律师告诉赵宇,他可能要面临大额赔偿和刑责的说法,有失偏颇。检察机关表示,刑法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如果是正当防卫,根据情节可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刑责。检方在办案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这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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