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收门票费引争议 湖南大学:收费合规合法

岳麓书院收门票费引争议 湖南大学:收费合规合法

参观岳麓书院是否可以收门票费,该收多少门票费?这些资金如何使用,使用去向是否该向社会公布?围绕这些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

“惟楚有材,于斯为盛。”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门口的一副对联家喻户晓,岳麓书院成为湖南的一张名片。

不久前,享有盛誉的岳麓书院被推上风口浪尖。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倪洪涛发文称,拥有“多重身份”的岳麓书院收取门票行为缺乏合理性、合法性和必要性,并质疑岳麓书院收费审批程序、资金去向。

湖南大学做出回应称,岳麓书院的收费合法合规,门票收入主要用于岳麓书院文物保护、展示、研究等。

1月20日,湖南省发改委举行听证会,岳麓书院的门票价格拟下调10元,此前为成年人每人50元。50元的门票包含岳麓书院、中国书院博物馆两项的参观。

湖南大学:门票收费合规合法

创办于北宋开宝九年,岳麓书院是中国古代四大书院之一。1988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岳麓书院被列入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岳麓书院位于岳麓山脚下,湖南大学校内,已有千年历史,也被称为“千年学府”。目前,岳麓书院也是湖南大学的一个独立的院系,设有历史系、哲学系、考古文博学系3个教学机构。2012年7月1日,以岳麓书院原状陈列为依托建立的专题博物馆——中国书院博物馆对外开放。

中国书院博物馆与岳麓书院均为收费项目。记者从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岳麓书院和中国书院博物馆门票价格的批复》(湘发改价服[2015]1109号)文件中获悉,岳麓书院和中国书院博物馆实行统一售票,普通门票价格为每人次50元,收费批准文件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资料显示,2008年1月23日,中宣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多所大学博物馆进入免费名单。倪洪涛称,中国书院博物馆是2012年才开放,所以不可能进入免费的名单。将岳麓书院与中国书院博物馆进行统一售票,具有捆绑销售的嫌疑。

记者了解到,在国内很多大学设立了大学博物馆,并且多家学校的博物馆免费参观。如,中国传媒大学的传媒博物馆,中央民族大学的民族博物馆等均免费对外开放。

岳麓书院集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及教学单位于一身,倪洪涛称其具有“复杂性”。其一,作为湖南大学的一个院系,它不能收费;其二,作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单位,它似可收费,但所收款项是专款,必须用于文物保护;其三,作为2012年认定的AAAAA级景区岳麓山景区的一部分,在整个岳麓景区都不收费的情况下,唯独书院收费,缺乏必要性和正当性论证。

一时间,关于岳麓书院收费问题引发了网友热议。赞同的一方认为,同样作为四大书院的白马书院也在收费,为什么岳麓书院不能收费?反对的一方则认为,岳麓书院的公益性和社会普世教育意义重大,还是湖南的靓丽名片,应该实行免费。

针对公开质疑及社会热议,湖南大学回应称,岳麓书院门票收费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暂不实行全部免费开放”的规定,经政府部门批准后执行。门票收入主要用于岳麓书院文物保护、展示、研究等。

听证会方案:

门票拟降价10元

“我们要讨论的核心不是收不收费,不是降多少钱,而是旨在解决合法性的问题。”1月30日,媒体人罗昌平作为消费者代表参加了湖南省发改委举办的听证会。

罗昌平称,参照法学理念,在公物制度、公物理论和公物使用上,岳麓书院都有免费的理由,但在没有财政支持的前提下,并不反对岳麓书院收取门票。

在岳麓书院的收费问题上,罗昌平指出,应该注意岳麓书院收费主体、收费属性问题,到底是经营性收费还是行政事业收费。另外在费用的成本核算上应该透明,成本直接关系到应该收取多少费用。

记者购买的岳麓书院门票显示,收费的主体是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文物管理处。但是,在此前媒体的采访报道中,岳麓书院回复称收费主体是湖南大学。

倪洪涛对收费主体提出了质疑。他向记者表示,岳麓书院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岳麓书院不宜以旅游景点的身份进行收费,而应以文物保护单位的身份收费。另外,根据《民法总则》第3章第3节的规定,湖南大学属于非营利法人即事业单位法人,非依据法律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市场经营活动。

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却提出了相反的观点。他认为,湖南大学作为托管单位,在没有财政拨款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有经营性资产的,也就是说可以有收益,并不存在收费不合法的问题。而且大学现在作为差额事业单位,也可以有市场行为。

在岳麓书院的听证会上,听证方案提出,2016、2017两个年度的岳麓书院的门票成本分别为45.4元和44.33元,听证方案下调门票价格,定价为40元。

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岳麓书院的年支出较低。湖南大学信息公开网站上,湖南大学历年部门决算报告显示,湖南大学2013年-2017年“文物保护”支出平均约为444万元。湖南大学备注解释,“文物保护”支出除了包含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还包括考古发掘支出。

2015年-2017年湖南大学并没有公布文物保护的收入。但据媒体报道,岳麓书院工作人员称一年门票收入大概是3000万元左右。如果按照该职工的说法,岳麓书院仍有大量盈余。

就上述问题,记者致电湖南省发改委,并向湖南大学宣传部门提出采访要求,均没有得到回复。

能否有盈余,该如何办?

岳麓书院工作人员曾对媒体称,岳麓书院一年3000万元的门票收入由湖南大学建立专门账号统一管理,之后再反馈给书院。书院一年的支出在1000万元到2000万元之间,支出内容包括百名教职工的工资开支、书院维修和发展等内容。

门票收入用于给教职工发工资,剩余1000多万元躺在湖南大学的账号上。对此,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认为,这说明岳麓书院门票价格畸高,价格许可不合理,违背了行政合理性原则。在秦前红看来,湖南大学的收费是行政事业收费。

“这1000多万元的用途成为疑难问题,是用于下一年的文物保护,还是可以用于其他公益或慈善事业,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法律问题。”秦前红如此评论说。

在倪洪涛看来,降价后的40元门票收入仍然较高。即便作为收费主体,湖南大学的门票价格应该围绕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支出形成,也就是说在文物保护上实际花了多少,门票的价格就该是多少。并且,收取的费用只能专款专用于岳麓书院的保护和维修。如果门票收入多于文物的维护,多余部分应该上交省级财政,而不是躺在湖南大学的账上。

而在刘思敏看来,门票收入盈余也是合法、合理的。他认为,湖南大学也并没有盈利,只是一部分用来工资开支、书院维修和发展,这并不是盈利。现在一些大学科技转让也并不是盈利,只是在弥补成本。

另外,也有旅游法专家称岳麓书院收费存在合法依据。如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研究会理事李广称,按照《旅游法》第43条规定,岳麓书院是典型的利用文化遗产公共资源进行收费,收费具有合法性,只是经过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收费的主体可以是湖南大学,也可以是岳麓书院。

李广还称,目前我国博物馆要逐步地实行免费。岳麓书院在经过听证程序,逐步降低价格,也是在落实这些政策。未来要通过逐渐降低价格的方式最终实现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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