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微博4月20日发表微评:除了最高可罚3000万元,二审稿还完善了惩罚性赔偿。这不仅意味着违法企业或将付出更大代价,更呵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鼓励他们通过诉讼实现权利。罚就罚得倾家荡产,赔要赔得招架不住,还敢胡作非为?好的制度设计,就是给企业打防疫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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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管理法草案今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再次审议。二审稿显示,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的,罚款标准为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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