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记者 蔡文龙 通讯员 吴林芳 唐立君)1月16日,湖南常德澧县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检察机关提请对犯罪嫌疑人郑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经查,郑某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拖欠20名工人工资近20万元。
2016年4月至2018年2月11日,澧县某家居装饰公司法人郑某雇佣李某、崔某、龚某等农民工给位于澧县澧西街道办洄水桥的某大院餐厅装修施工,在工程完工后拖欠李某等人工资103100元。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郑某雇佣周某等为其承接的澧县大汉新城3套房屋、康澧百合园小区1套房屋、滨江一号小区1套房屋等装修施工后,拖欠周某劳动报酬49000元。2017年5月,郑某雇佣刘某为其承接的澧县某小区进行清洁作业,在完工后一直拖欠刘某应得的工资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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