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这个案子手续做一下,我们一会去一下被执行人家了解情况……”2018年11月7日,我像往常一样在大海一般的卷宗里遨游,突然庭长又扔给我一本案卷,对我说道。我看了看案卷,这个案子是前一天刚立,今早上纸质卷宗才送过来的。我有些纳闷儿:“这不是刚立的案子吗?手续还没有发,我们还是办时间靠前一点的案子吧。”庭长一边写手续一边说道:“快做手续吧!”我无奈的耸耸肩,准备做手续,瞄了一眼案件标的,只有3000元。“哦,小案子啊!可能是能够直接结案的吧。”便再没有多想,做好手续,陪着庭长去了被执行人家中。一通忙活,“喜闻乐见”的没见到被执行人,也“喜闻乐见”的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好吧,打道回府,我把这件事放在了一边。
大概两个星期后,庭长又把这本卷给我,让我做案款发放手续。我不禁感慨还是小标的案件好执行。做了案款发放手续后,我便通知申请人来领钱。
11月26日,我第一次见到申请人,他一见到我嘴里就一直在说一些感谢的话。案子办的快,申请人都是欣喜的,一开始我也没有很在意,直到在申请人的感谢话中,我听出一些不一样来,貌似我的庭长最近对这个案子特别上心,多次沟通申请人,也没少下功夫找被执行人。而且应该在我们第一次去被执行人家三四天后就联系到了被执行人,找到后也并没有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一直在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这与我印象中庭长的硬派作风大不一样。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啊?
直到昨天案件报结再次看到调解书,再加上之前申请人建某的一番话,我才想明白一些东西。案件申请人建某与被执行人尉某调解离婚,调解书约定大儿子抚养权归建某所有,被执行人尉某每月应支付大儿子生活费500元,但尉某并未按期支付,而这个大儿子还存在智力残疾。建某是个本分农民,物质上并不富裕,现在上有父母要照顾,下有大儿子的衣食住行要负担,还要在并不宽裕的经济条件上挤出治疗费用,实在太难了。万般无奈才申请执行,要求尉某支付抚养费。
“哦,原来是这样。我记得庭长的孩子就是今年7月份出生的,都是父亲,应该会有一样的感受吧!也好像是有了孩子后,我们拘留的人就越来越少了……”
庭长真的变了,以往的庭长真的是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事事讲法,有时我甚至觉得他公正得不近人情。我对他的印象也一直是敬畏的。但现在的他,在执法中多了一份温情,在维护法律威严的基础上,尽可能采取温和的执行手段。在践行司法中,不仅关注纸面规则的落实,还要重视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伦理纲常以及人心所向。这也让我对他的态度从敬畏上升到完全的敬佩。
这就是我的庭长,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八组负责人王帅锋。
作者:侯庆辉 齐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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