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12月29日上午,双峰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对娄底市房产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吴景祥滥用职权、受贿贪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吴景祥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总和刑期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追缴被告人吴景祥违法所得人民币211.698万元、金碗筷勺一套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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