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宜宾村道被修成“纸片路”,举报视频扳倒4村官,判决书达68页)
去年五月,宜宾市屏山县新市镇白花村村民录视频举报农村便民路被修成“纸片路”,引发网友围观的同时也引起了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介入调查。
1月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屏山县人民法院获悉,与“纸片路”关联的白花村四名村干部被判刑,并处罚金最高23万元。
被村民称为“纸片路”的便民路
村干部多次贪污受贿
经屏山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在实施“屏山县新市镇2012年省级财政白花新村‘1+6’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中,时任白花村村主任严富、村文书李芝友协助新市镇人民政府负责工程纠纷协调、工程用地调地、工程质量监管及验收等工作。
在建设项目施工结束后,村主任严富向施工方现场负责人聂方平索要“辛苦费”1.5万元。严富将其中3000元分给李芝友,并告知是施工方送的“辛苦费”,自己独占剩余的1.2万元。
在屏山县新市镇白花村实施“2013年度第四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建设项目”中,严富与蒋国平以支付白花村占地及青苗补助费为由,向施工方现场负责人索要9万元。 钱到手后,严富即与蒋国平、李芝友共谋均分9万元,每人分得3万元。
蒋国平、邓志洲、李芝友在2017年2月到2018年1月期间,以虚开发票、虚报民工工资等方式,套取白花村“2017年移民后扶”等项目建设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工程款,被告人蒋国平、李芝友各分得赃款43100元、被告人邓志洲分得赃款43500元,三人均用于个人家庭日常支出。
四名村干部被判刑罚款
被告人邓志洲、李芝友在屏山县监委调查白花村便民路质量问题时,供述了与被告人蒋国平共同贪污的犯罪行为;被告人蒋国平在因贪污罪被留置期间供述了与被告人严富、李芝友共同受贿的犯罪行为。案发后,蒋国平退缴赃款7.31万元,邓志洲退缴赃款4.35万元,李芝友退缴赃款7.61万元,严富退缴赃款4.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蒋国平、邓志洲、李芝友作为村干部,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吞“移民后扶”资金11.17万元,“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财政资金和 “记账户产业发展”基金1.8万元,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了贪污罪,且属共同犯罪。被告人蒋国平、严富、李芝友作为村干部,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且属共同犯罪。
法院判决
依据各自情节,屏山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9日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蒋国平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
被告人李芝友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
被告人邓志洲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被告人严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二千元。
为了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宣判当日,屏山县纪委组织90余名村干部到参加旁听宣判。该案判决书长达68页,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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